为深入落实《数智赋能一体化协同推进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国开教〔202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体系共建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领域
本次教改项目共设立五个立项领域,具体见《2026年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共建教学改革项目面向领域》(附件1)。各申报项目须围绕立项领域,结合体系发展实际和当前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破解开放教育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以数智赋能教育教学全要素改革,积极探索开放教育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项目须突出实践、创新与特色,名称可根据内容自主拟定。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批次教改项目计划立项15项。
(二)体系内各教学点、省校相关教学部门(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允许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但须明确1个项目牵头单位。
(三)省校相关教学部门(单位)、体系内各级开大(电大)原则上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责任单位。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下同),联合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湖北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在职教职工。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加的教改项目不超过两项(含负责项目)。
(五)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有前期实践、研究基础及推广价值。要明确改革内容、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预期效果。申报内容与已立项的湖北开放大学教改项目及其他在研项目内容相同、相近,或申报内容已有较为成熟成果但无实质性创新的不予立项。
(六)建设周期:整体实施与跟踪评估周期不超过2年。
三、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省校负责项目资格审核与专家评审,公布立项名单。重点研究方向项目省校将根据评审意见与建设任务配套相应建设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共建项目管理办法》(鄂开大发〔2024〕21号)管理使用。
(二)激励保障
项目团队成员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学校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据实核定,计入个人年度教学工作总量。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6年7月27日截止。
(二)申报流程
教改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单位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开展:
1.省校直属教学单位及校内教师申报的项目,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择优推荐报送。
2.各市(州)、省直管市开大(电大)及所属教学点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市级开大(电大)统一审核、择优推荐后,汇总报送至省校。
3.省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市州开大(电大)、省校各相关教学单位于2026年7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2026年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共建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省校教学管理科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刘翠玲
邮箱:hbkdjxglk@hbou.edu.cn
联系电话:(027)87526218
附件:1.2026年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共建教学改革项目面向领域
2.2026年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共建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26年7月17日